2022-07-01 10:48 阅读量:649
南京市中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补贴政策。
一、中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一)补贴范围
本市范围内登记注册的中小微企业。
(二)补贴条件
中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1年内的高校毕业生、海外留学人员以及技工院校高级工、技师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进行就业登记,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按时足额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费、依法支付劳动报酬,履行合同满一年后方可申请。
(三)补贴标准
对企业给予每人2000元的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小微企业招用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的岗位补贴与招用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不可同时享受。
二、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
(一)补贴范围
本市范围内登记注册的小微企业。
(二)补贴条件
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海外留学人员以及技工院校高级工、技师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进行就业登记,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按时足额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费、依法支付劳动报酬。
(三)补贴标准及期限
对企业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1年的全额补贴(不含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享受期限从申请审核通过当月开始计算。
注:以上“中小微企业”、“小微企业”指在本市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并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认定标准的企业,及符合小微企业认定标准的其他各类用人单位。